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◆一般繼承
可是「擔當」這件事又分許多種型態:一般繼承、分割擔當、公同共有繼續、
今天和人人來聊聊「一般繼承」、「朋分擔當」和「拋棄擔當」。
之前有分享過「公同共有」、「離別共有」的差別,
▶辦理一般繼承後,不能再辦分割和談繼續。
特點:
共有型態變換、遺囑繼續、遺贈挂號、拋棄繼承、限制擔當…等等,
▶每位擔當人都有持分,彼此權力辨別清晰。
依照人數均分房產,如果只是分派銀行裡的存款,就會依照人數平分,這種方式最單純。
▶不消其他繼續人的贊成,就能夠自行處分本身的那一份。
◆繼續有哪幾種?
「一般擔當」或又稱「應繼分繼承」,常見的情況是看具有人的配頭和小孩有幾多人,
▶不需要印鑑證實,只需要「便章」即可打點。
只要有親人,擔當是大多半人都會碰到的問題,
本篇文章引用自此: https://www.longpon.com.tw/news/details.php?id=12748&group_id=44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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